北京教育学院2013年招聘公告
2013-05-27 13:37:00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文件规定,北京教育学院将公开招聘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及特级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⒈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诚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遵守工作纪律。
⒉熟悉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干部教师培训工作,了解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不断拓宽专业知识、更新教育观念、研究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善于与人交往,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身心健康。
⒊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⒋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同意。
二、招聘具体岗位及要求:
需求岗位及专业详见附件一《北京教育学院2013年招聘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及特级教师计划》。
联系人:张竞 联系电话:010-82089140
邮箱:bjie82089140@126.com。
三、招聘程序
⒈应聘教师自愿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13日;
⒉学院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
⒊用人部门、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
⒋组织通过初审者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含试讲);
⒌对拟聘人员组织体检和档案审查;
⒍经北京教育学院院长办公会审批后办理调入手续。
四、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请将北京教育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各类证书电子版一并以文件夹压缩包形式提交。
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名称均为:应聘学科+姓名
五、其他说明
应聘者须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材料存在虚假不实之处,将取消应聘资格。
特此公告。
一、招聘基本条件
⒈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诚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遵守工作纪律。
⒉熟悉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干部教师培训工作,了解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不断拓宽专业知识、更新教育观念、研究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善于与人交往,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身心健康。
⒊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⒋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同意。
二、招聘具体岗位及要求:
需求岗位及专业详见附件一《北京教育学院2013年招聘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及特级教师计划》。
联系人:张竞 联系电话:010-82089140
邮箱:bjie82089140@126.com。
三、招聘程序
⒈应聘教师自愿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13日;
⒉学院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
⒊用人部门、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
⒋组织通过初审者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含试讲);
⒌对拟聘人员组织体检和档案审查;
⒍经北京教育学院院长办公会审批后办理调入手续。
四、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请将北京教育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各类证书电子版一并以文件夹压缩包形式提交。
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名称均为:应聘学科+姓名
五、其他说明
应聘者须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材料存在虚假不实之处,将取消应聘资格。
特此公告。
北京教育学院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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