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师范学院2018年专项招聘博士研究生及国内外重点院校硕士研究生公告
2018-07-17 15:58:23
太原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本科师范教育为主、非师范教育和硕士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的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有效改善学校人才队伍学缘结构,现面向博士研究生及国内外重点院校硕士研究生开展专项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7、2018年毕业于国内重点院校且未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国内重点院校为2017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公布的高校及学科)。
2、2017、2018年毕业于国外重点院校并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和学位认证书且未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国外重点院校为U.S.NEWS、THE、QS、ARWU世界大学最新版本排名的前200名学校)。
3、博士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7年7月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7年7月2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安排
招聘岗位为专技岗位,招聘计划42人,其中博士计划16人,硕士及以上学历计划26人。
三、招聘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博士研究生:2018年全年。简历投递邮箱tysyszb@tynu.edu.cn.邮件以“姓名+学位+毕业院校+专业”命名。
硕士研究生:2018年7月11日 08:30—11:30
南开大学(天津市八里台校区)学生活动中心420房间。
其他场次安排请关注太原师范学院网站公告。
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安排。
咨询电话:0351-2167862 刘老师 张老师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
在招聘场地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所需证件
《太原师范学院2018年度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包含入学时间和毕业时间等)及研究生学生证,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现场组织资格审核。
4、招聘方式
学校组成5人及以上专家组在高层次人才集聚地区或高校现场组织实施招聘。硕士研究生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达5人,直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硕士研究生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5人及以上,可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笔试成绩×60%+考核成绩×40%。
博士研究生岗位直接进行考核。
学校根据招聘考核结果或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5、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由学校组织,统一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复检的,须经学校同意,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中的有关要求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6、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报省教育厅审核。
7、办理聘用手续
省教育厅将专项招聘工作主要环节有关情况和审核后的拟聘人员名单,报省人社厅批复,省编办备案,学校人事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均不再递补。
五、工作纪律
1、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3、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4、公开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附件:《太原师范学院2018年度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
太原师范学院
2018年7月2日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7、2018年毕业于国内重点院校且未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国内重点院校为2017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公布的高校及学科)。
2、2017、2018年毕业于国外重点院校并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和学位认证书且未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国外重点院校为U.S.NEWS、THE、QS、ARWU世界大学最新版本排名的前200名学校)。
3、博士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7年7月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7年7月2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安排
招聘岗位为专技岗位,招聘计划42人,其中博士计划16人,硕士及以上学历计划26人。
招聘岗位 | 人数 | 学历学位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备注 |
专技1 | 16 | 博士研究生 | 不限 | ||
专技2 | 18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哲学(01)、经济学(02)、法学(03)、教育学(04)、文学(05)、历史学(06)、理学(07)、工学(08)、管理学(12)、艺术学(13) | 17、18年毕业生 | 中共党员 |
专技3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文学(05) | 17、18年毕业生 | 日语 英语 |
专技4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艺术学(13) | 17、18年毕业生 | 美术 |
专技5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艺术学(13) | 17、18年毕业生 | 书法 |
专技6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艺术学(13) | 17、18年毕业生 | 舞蹈 |
专技7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高等教育学(040106) | 17、18年毕业生 | |
小计 | 42 |
三、招聘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博士研究生:2018年全年。简历投递邮箱tysyszb@tynu.edu.cn.邮件以“姓名+学位+毕业院校+专业”命名。
硕士研究生:2018年7月11日 08:30—11:30
南开大学(天津市八里台校区)学生活动中心420房间。
其他场次安排请关注太原师范学院网站公告。
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安排。
咨询电话:0351-2167862 刘老师 张老师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
在招聘场地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所需证件
《太原师范学院2018年度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包含入学时间和毕业时间等)及研究生学生证,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现场组织资格审核。
4、招聘方式
学校组成5人及以上专家组在高层次人才集聚地区或高校现场组织实施招聘。硕士研究生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达5人,直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硕士研究生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5人及以上,可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笔试成绩×60%+考核成绩×40%。
博士研究生岗位直接进行考核。
学校根据招聘考核结果或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5、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由学校组织,统一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复检的,须经学校同意,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中的有关要求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6、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报省教育厅审核。
7、办理聘用手续
省教育厅将专项招聘工作主要环节有关情况和审核后的拟聘人员名单,报省人社厅批复,省编办备案,学校人事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均不再递补。
五、工作纪律
1、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3、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4、公开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附件:《太原师范学院2018年度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
太原师范学院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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